北京城管將實施“差異化”執法 試行執法對象分類分級管理
昨天市城管執法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將從10月11日起全市城管執法部門開展分類分級執法,該舉措將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優化提升首都營商環境。據介紹,目前分類分級執法制度調整的對象,主要是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個體工商戶、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含自然人。
先分類再分級 實施差異化執法措施
近日市城管執法局印發了《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分類分級執法工作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稱《規定》)。根據《規定》城管執法部門先對執法事項進行分類,再結合市場主體的遵法守法情況,受到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信息,對市場主體進行分級,并依法實施的差異化執法措施。
根據《規定》,執法事項將被分為兩類,即重點執法事項和一般執法事項,其中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領域的業態、執法事項列入重點執法清單,比如燃氣供應企業、非居民燃氣用戶、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等。重點執法清單以外的其他業態和執法事項,則列入一般執法清單。
執法對象分四級 對應明確不同檢查要求
根據《規定》,在對執法事項“分類”的基礎上,城管執法部門將綜合考量執法對象發生違法行為的次數、違法行為的性質、所產生的危害后果,以及城管執法部門的處理結果等情形,將執法對象分為A、B、C、D四級,其中重點執法對象不設A級。
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張旎表示,對應不同級別執法對象,城管執法部門明確了相應的差異化執法措施,對A級執法對象實施減量執法;對B級執法對象實施常規執法;對C級執法對象實施增量執法;對D級執法對象再加大檢查頻次,遵循守法者“無事不擾”,對違法者“嚴格監管”的原則。同時,還將在柔性執法、處罰裁量、信用公示、聯合懲戒等多個方面,同步體現差異化執法措施。
評級動態調整 評上A不是進了保險箱
據了解,城管執法部門已根據去年執法工作中匯集的信息進行分析,將一般執法對象和重點執法對象進行了首次分級認定。評級從A級到D級調整,將根據日常執法信息進行及時調整。從D級到A級的調整,則以自然年為單位,綜合考量執法對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存在違法行為次數、受到行政處罰次數等情況,并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集中調整。
張旎介紹,執法對象被評上A級不是進了保險箱,城管執法部門如在店外巡查中發現問題,或者執法對象出現被投訴舉報、媒體曝光等情況,城管執法部門將及時開展現場檢查核實,如問題屬實除了受到處罰,還會影響該企業的被檢查頻次等。
北京城市管理學會常務副會長張耘認為,分類分級執法是實現超大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前提與基礎,是推動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必要措施,也將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城管執法的精細化、精準化和規范化水平。 (記者 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