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開重磅罰單:大連人全隊被罰83萬元 8人被禁賽
1月11日,中國足球協會官方網站發布關于對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及有關人員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該俱樂部8人因1月8日在中超附加賽比賽中的言行,被處以包括停賽、罰款、禁止進入比賽體育場、禁止進入替補席等處罰。
全文如下:
2022年1月8日,2021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附加賽第一輪場序第1場,成都蓉城足球俱樂部隊與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江陰體育中心舉行。
根據裁判員報告、比賽監督報告、視頻及聽證,當比賽進行到第90分鐘時,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31號球員鄭龍從場外沖進比賽場內指責裁判員并干擾比賽。當比賽進行到第90+2分鐘時,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官員劉鵬指責裁判員,裁判員向其出示本場比賽第二張黃牌后,出示紅牌將其罰離替補席,劉鵬隨后辱罵裁判員。比賽結束后,當裁判組退場至通道入口時,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官員高堰、王忠圍堵并指責裁判員,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官員姜宗言、范宏基、徐飛圍堵并辱罵裁判員,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37號球員楊浩宇沖向裁判組,用拳擊打裁判員面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八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官員王忠進入比賽體育場5場,罰款人民幣5萬元。
二、對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31號球員鄭龍予以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
三、禁止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官員劉鵬進入比賽替補席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
四、禁止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官員姜宗言、范宏基、徐飛進入比賽體育場6場,各罰款人民幣6萬元。
五、禁止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官員高堰進入比賽體育場8場,罰款人民幣8萬元。
六、對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37號球員楊浩字予以停賽12個月,罰款人民幣20萬元。
七、對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隊予以通報批評,罰款人民幣20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國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凈化賽場風氣。望各參與方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
中國足球協會官網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