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教育督導問責細則8月1日起施行 校外培訓治理不到位等情形將被問責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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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 10:41:46
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前印發《北京市教育督導問責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明確,如果存在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下降、“雙減”政策落實不到位等情形,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及其相關責任人將被問責。
實施細則結合本市教育改革發展實際,對政府部門及其相關責任人的問責情形、學校及相關責任人的問責情形、督學和教育督導機構工作人員的問責情形逐一予以明確和規范。在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方面,如果有片面追求升學率,違規下達升學指標或將升學率與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鉤;教育結構失衡、學校布局規劃落實不到位,中小學學位供給明顯不足;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下降,勞動教育保障和實施不到位;“雙減”政策落實不到位,中小學減負工作不力,校外培訓治理不到位等情形將被問責。
針對各級各類學校辦學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實施細則按照辦學狀況、招生入學、課程開設和教材使用、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維度逐項列出問責情形。其中包括:各級各類學校、其他教育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如存在違規補課、課后服務不規范;超標超前培訓、虛假宣傳、違規收費、抽逃資金、違規頒發學業證書和惡意終止辦學等違法違規行為;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衛生防疫主體責任、食品安全負責制不力,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不達標,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嚴重食品安全事件或重大涉校案(事)件等。
實施細則明確,市、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負責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一級政府、所轄(屬)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問責。
實施細則的出臺,是本市持續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切實舉措。下一步,市、區兩級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將結合重點督導事項,抓好問責落地實施,推動教育督導“長牙齒”,為首都教育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據悉,實施細則將于8月1日起施行。(記者 李祺瑤)